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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直接涉碳类认证证书的通知

时间:2024-05-01
相关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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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获证组织:

因国家认监委2024年4月2日发布《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要求的通知》(国认监[2024]3号),要求认证机构对已经备案的认证规则认证开展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认证规则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在统一上报平台注销,同时对已发出的相关认证证书作出注销或撤销处理。本机构自查后,CSU对相关证书作出如下决定:

关于撤销直接涉碳类认证证书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