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获证组织:
2024 年 2 月 22 日 IAF 与 ISO 发布了《关于在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气候变化的考虑的联合公报》,要求所有管理体系标准(包括修订中)增加对气候变化的考虑。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作为 IAF 的成员认可机构, 按照 IAF 决议要求,将相关情况通知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予以关注,并按照公报内容及 IAF 决议的相关要求与建议开展工作。
2024 年 6 月 24 日标联国际认证(CSU)发布“关于在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气候变化考虑因素及相关认证安排的通知”,决定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审核组在审核过程中将关注各获证组织的具体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助力各获证组织更好适应这一变革,积极应对这一变化;同时加强对 ISO 管理体系中增加对气候变化考虑的理解及实施,标联国际认证(CSU)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