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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C125 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的能力要求》

时间:2024-09-04
相关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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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C125  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的能力要求》.pdf

本文件等同采用 ISO/IEC TS 17021-10:2018《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 要求第 10 部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认证能力要求》(Conformity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for bodies providing audit and certification of management systems Part 10: Competence requirements for auditing and cert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本文件是 CNAS 对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专用认可准则。本文件与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基本认可准 则 CNAS-CC01:2015《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共同构成 CNAS 对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准则。
本文件对 ISO/IEC TS 17021-10:2018 进行了编辑性修改,包括: 1.删除了 ISO/IEC TS 17021-10 的前言,增加了本文件的前言; 2.删除了 ISO/IEC TS 17021-10 引言中
“本标准中,使用以下动词:
——“应”表示要求;
——“宜”表示建议;
——“可以”表示允许;
——“可、可能、能”表示可能性或能力。
进一步内容参见 ISO/IEC 指令第 2 部分”; 3.本文件中将对 ISO/IEC 17021-1:2015 的引用调整为对 CNAS-CC01:2015 的 引用。
本文件与 CNAS 适用认可规则、认可准则等规范文件共同构成对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要求。
本文件 2018 年首次发布。